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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400字作文
更新时间:2024-03-29 15:17:03

我喜欢400字作文

第1篇 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家的金毛犬是一只导盲犬,它是我过生日的时候,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它的全身长着金灿灿的毛,所以我们叫它金毛犬,它的头是椭圆形的,两只圆溜溜的大眼睛炯炯有神,他的鼻子圆圆的,两只耳朵总是耷拉着,它的嘴巴不大,如果热的时候,它就把舌头伸出来,它的牙齿非常锋利,尾巴长得毛茸茸的,四肢很粗壮,忘了告诉你了,它的名字叫bz,好听吗?

Bz最喜欢吃骨头,一天,妈妈做了一盘排骨,bz闻到了排骨的香味,急忙跑到桌子前,开始“汪汪”地叫,我听明白了它的心思,就把骨头给了它,它马上把骨头叼走了,在一旁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它不但喜欢吃骨头,还喜欢吃零食,放学了,我在自己屋里吃零食,bz 就在门口叫,我不理它,它就用头撞我的门,我打开门,它一下子冲进来,对我“汪汪”叫,我把零食给它吃,它就高兴地对我摇头摆尾。

Bz还是一个尽职的狗,有一次,我在路上看到一个盲人过马路,我急得团团转,bz明白了,它到了盲人的跟前“汪汪“叫,原来它在给那个盲人带路。

我家的小狗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它将伴我度过难忘的童年时光。

第2篇 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喜欢的经典作品爱上《星星》,纯属偶然有一天,放学回家后我听见妈妈播放的外国歌曲,感觉有些意外:妈妈为什么放这种听不懂的歌曲呢?但很快我就改变了想法,因为歌曲的旋律和节奏配合得非常好,把我给深深地吸引住了。于是我就问妈妈这首歌叫什么?妈妈说:“这首歌是维塔斯的《星星》。”为了更多地了解维塔斯,我立即上网查了一下维塔斯的资料,原来他是俄罗斯有名的歌唱家,他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海豚音王子”。《星星》是维塔斯经典力作。从此以后,我在网上反复听《星星》,越听越喜欢,每次听到维塔斯的歌,好像血液都在沸腾。

这首歌是充满感情的音乐,前奏与间奏中的和声铺叙出有情无思的感慨,似乎是对坎坷人生的无奈,同时透出从容的柔韧气质。歌声里似乎有茫然地追问:“多少次我问我自己,我为何出生,为何成长,为何云层流动,大雨倾盆……”又似乎有惆怅的叹息:“我想飞向云中,只是我没有翅膀。星光在天际引诱我,但触到星星是如此艰难……”更有千折百回而不肯放弃的坚定:“我会耐心等待,我为自己准备,那通向我梦想和希望的旅程。不要燃尽自己,我的星星,请等我……”

他的歌激励我,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挫折,都不要气馁,也不要放弃自己的梦想

第3篇 我喜欢400字作文

大家都说我是一个很活泼开朗的男孩子,但是其实我也有很安静的时候,我喜欢写毛笔字,写毛笔字的时候就是我最安静的时候。

我从幼儿园大班起就开始练毛笔字。最开始,我还不懂事,拿毛笔就像拿钢笔。妈妈手把手地教我,从点、横、撇、捺、提、竖折、竖钩开始练。这些基本笔画的写法练了很长时间,在我头脑里有了很深的印象!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有一位校长,他写的毛笔字很棒,我就拜他为师。

我练了一年,完全可以师傅排一个字头,我学着字头,能写一行漂亮的字来。学毛笔字的这几年,闹了不少的笑话。有时候,手上有墨水,脸上也有,像只顽皮的小花猫,常常惹得爸爸妈妈哈哈大笑。

我又练了几年,凡是到我家的老师,都会纷纷称赞我的字写得漂亮!我心里比吃了蜜还要甜呢!

我喜欢写毛笔字,不仅仅是因为毛笔字让我有所收获,更重要的是毛笔字填充了我的课余生活,让我课余生活更加充实,让我学会了坚持,学会了耐心。

我喜欢写毛笔字,如果你也感兴趣,那就赶紧试试吧!

第4篇 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喜欢的动物是什么呢?你们知道吗?让我来告诉你们吧,是兔子。

兔子是一种漂亮的小动物,乖巧、驯良,很讨人喜欢。她们常吃是蔬菜、胡萝卜。它们面容清秀,眼睛闪闪发亮,红红的。身体矫健,四肢轻快,非常敏捷。玲珑的小面孔,衬上一条棉球形的尾巴,显得格外漂亮。

兔子的种类有很多,总的来说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是白兔,全身雪白;一类是灰兔,身体是灰色的。

兔子那么可爱,它们吃什么呢?所有种类的兔子大多数都吃胡萝卜和大白菜。

兔子是胎生的,幼兔靠自己觅食长大,兔子有时会吃草,不过成年兔就不一样了,如:成年兔找不到东西吃,会吃到自己的骨肉。我觉得有些残忍。那么可爱的兔子,怎么会吃掉自己的幼仔呢?会的。一些种类的成年兔就会这样做!

我喜欢的动物是——兔子。你呢?

第5篇 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喜欢的电视节目是《我的兄弟姐妹》。你要问我为什么喜欢它,因为我觉的这个电视剧编写的既生动又感人,有好几次我看的时候都流泪了。

我觉的齐亿苦、齐思甜、齐天、还有齐妙他(她)们都凭着自己的毅力生存下来了。尤其是齐亿苦,他是大哥,而且又是这几个人中最苦的人了。他把弟弟妹妹都送给了一些富裕的人家,他自己就到处流浪,后来周老师收留了他。可是他还是经常去学校或去收留他弟弟妹妹的人家里找他(她)们,那些家长都不喜欢齐亿苦经常到他们家找他的弟弟妹妹,他(她)们觉的齐亿苦会带坏他们的孩子,所以就老搬家,还给他(她)改了名字,让齐亿苦找不着他(她)们。

后来齐亿苦又进了工读学校,还是周老师替他求情,齐亿苦才被放假一天。齐思甜又搬迁到加拿大去了,她还经常给他哥哥写信,说她学会弹钢琴了,她还在信里说她要好好练习钢琴。转眼,十八年过去了,齐思甜变成了一个钢琴家,她大哥齐亿苦成了一个替人要债的,齐天成了个医生,齐妙当了个舞女。齐思甜想找到自己的弟弟妹妹,所以她就回国了。回国以后,她开了个记者招待会,她说她这次回国的主要原因就是要找到自己的兄弟姐妹。

最后,齐思甜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弟弟妹妹。不幸的是,她得了脑癌,经过与死神的决战之后,她终于醒来了,这次大病使她明白了生命的意义,让她懂得了“珍惜生命”这四个字的含义。他(她)们终于又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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