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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好朋友500字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19 14:35:49

我的好朋友500字作文

我的好朋友500字作文(1):

在我八岁的时候,我成为了一位光荣的少先队队员,并带上了鲜红的红领巾。我感到十分的自豪。我们当时的班主任高老师对我们说:“红领巾是国旗的一角,国旗是用革命烈士的鲜血染红的,所以,我们要爱护它。”

虽然,许多同学都对红领巾很好,但是,还是有几个同学不爱护红领巾,特别是几个男生。他们上完体育课后,因为汗太多,就用红领巾擦脸,结果,红领巾变成了“汗领巾”了。我看了以后,也学他们用红领巾擦汗,很快,红领巾被我的汗打湿,变得湿嗒嗒的了,戴着很不舒服,就把红领巾揉成一团,塞进书包里了。回到家,我就做作业,把红领巾扔在了有一边。不一会儿,我妈回来了,她问我:“你的红领巾呢?”我这才想起来,我的红领巾被我扔在书包里了。我低着头,小声的对妈妈回答道:“在。。。。。在书包里。。。”我妈拿过书包,好不容易从里面找出了一团红红的布,我妈黑着脸,摊开这块布,我仔细瞧了瞧,原来是我的红领巾啊!我羞愧及了。我妈大声的对我说:“这红领巾是用革命烈士的鲜血染红的,你

要爱护它,怎么能把它弄成这样呢?快去把它洗干净!”我心想:我以后一定要爱护好红领巾!

到了学校,上好体育课,又有男生在用红领巾擦汗,我便走过去对他们淳淳教导:“红领巾是我们的好朋友,你们怎么可以这么对待朋友呢?”听了我的话后,他们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慢慢地,红领巾已经成了我最好的朋友,已经融入了我的生活中。。。。。

我的好朋友500字作文(2):

每个人都有很多的好朋友,当然,我也不例外。

她,我们给她取了个外号叫“企鹅”,为什么会取这个呢?嘿嘿,当然第一:她还是一个蛮胖的女生,看起来有点像“肉球”,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第二:她有点矮,有喜欢穿着宽大的衣服来遮挡大肚子,不用说更想了。

一张胖嘟嘟的脸,大大的眼睛和长长的睫毛,很漂亮,我自己都是超羡慕。樱桃小嘴,月牙似的眉毛,总是喜欢嘿嘿地笑,说她傻嘛又傻得可爱。她的个性嘛,怎么说咧?是个活泼可爱,阳光型的女生。温柔的时候就像初春时那温暖的太阳,在她的世界里很少有生气两个字的存在。初中作文

我们两个不开心时,晚上总是喜欢到江边散散心。江边很美丽,都是一些傣族的建筑物,五颜六色的霓虹灯衬托的更加美丽,时不时还可以闻见似有似无的花香,不是很浓,也不是淡到没有任何味道。江面很是平静,月光也很柔和像不愿吵醒熟睡中孩子的母亲,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一步又一步地踩着大小不一的鹅卵石,欣赏这美丽的风景。又喜欢坐在大石头上,吹吹江风,诉说着今天的不愉快,仿佛风也在抢着和我们诉说它的事。我的好朋友“企鹅”

在我难过哭泣的时候,她的肩膀总是借给我依靠,还不停地安慰我。有时也会和我一起放声大哭。其实,能认识她我真的很高兴,我认为,再美的风景也比不上她,因为她在我的心里是一道最美丽的风景。

我的好朋友500字作文(3):

我有个好朋友叫荆思蕊。她今年12岁,是天津市红光中学七年级学生。她个子很高,身体微胖,四方脸盘,头发乌黑发亮,看上去她相貌很平常,可是她举止文雅,待人真诚。 荆思蕊就住在我家隔壁,我俩朝夕相处,形影不离。每到周末,我俩一起玩游戏,玩qq,玩画画,有时打网球,有时比赛跳绳。

玩累了我俩就到小区的小卖部买点零嘴儿和饮料,坐在小区的石凳上,一边吃一边聊,欢声笑语围绕着我们,时间过得好快啊。 记得有一次,我和荆思蕊在小区的操场上正玩得起劲,忽然下起了大雨,我俩手拉手跑着去避雨,一不小心,我额头撞在了楼边的铁架子上,鲜血流个不停,当时我吓得直哭,荆思蕊立即掏出手帕,帮我捂住伤口,然后对我说:“萌萌,别害怕,我去楼上叫你妈妈。”说完她就飞快地向我家跑去。可是我们家没有人,我妈妈出去买菜了,她想叫她爸爸帮忙,可她爸爸也不在家,急得荆思蕊在屋里团团转,她忽然眼前一亮,看到了自己的存钱盒。“天助我也,有它就好办拉!”她一把拿起存钱盒冲下楼,叫了一辆面的把我送到第四中心医院。

当我妈妈赶到医院时,医生已为我缝合好伤口,荆思蕊正扶着我下楼。妈妈见了,拉着荆思蕊的手激动地说:“蕊蕊,多亏了你帮忙!”荆思蕊笑呵呵地冲我说:“谁让我们是好朋友呢。”当时我真的不知说什么才能表达我对荆思蕊的感激。 我头上的创伤很快就好了,但是我的额头上却留下了一块疤痕。每当我早晨面对镜子梳头时都会看到它,一看到它,我就会想起好朋友荆思蕊,她已深深地刻在我心里。

我的好朋友500字作文(4):

过仲凯,高高的个子,圆圆的眼睛,四方脸,整天笑嘻嘻的。谁见了他,有什么苦恼也会忘记。

过仲凯的性格十分幽默,爱说爱笑,常会做些滑稽动作。他上楼梯时,迈起卓别林式的八字步,弄的我们哈哈大笑。

过仲凯这样调皮,我怎么和他成为好朋友的呢?说起来还有一段难忘的往事呢。那是一个暑假里的时候,一天,我正给楼下的小伙伴拿一把水果刀表演《武松血溅鸳鸯楼》,过仲凯从旁边走过,胳膊蹲到刀尖上,那时是初夏,他身上只穿了一件衬衫,刀尖刮破了他的胳膊,鲜血马上涌了出来,他不慌不忙地拿出餐巾纸,捂住了伤口,他宽宏大量地说:“没关系的,一点小伤,没事。”从那时起,我们俩变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有一天,我们俩去买书,看见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倚着墙角哭,我们便走过去向他询问。小男孩一看是生人,反而哭地更厉害了。过仲凯可真有办法,他挤挤鼻子;咧咧嘴,做了个鬼脸,把小男孩逗笑了。原来,他找不到妈妈了。过仲凯听了,便领着小男孩到处寻找,花了好长时间,终于找到了他的妈妈。过仲凯把小男孩交给了这个阿姨。阿姨问过仲凯叫什么名字,过仲凯什么也没说,他向阿姨敬了个队礼,指指自己的红领巾,然后又耸了耸肩膀,向我挥手说:“走吧,还要买书呢!”转身迈开了八字步,和我一起走了。周围的叔叔阿姨都被他逗笑了。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过仲凯。你说他幽默吗?我有过仲凯这样的朋友感到很高兴。

我的好朋友500字作文(5):

我的好朋友有很多,这次给大家介绍我很多个好朋友中的一位,她也是我们班的女秀才。她有一个很文雅的名字—杨雅。

杨雅长着一个漂亮的脸蛋,正规的瓜子脸上镶嵌着一双黑黝黝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下带着一张红红的小嘴。她长得可漂亮了,可是唯一不足的是她的皮肤太黑了,再加上她的名字,杨“鸭”,所以,男生们都调皮的叫她“黑鸭子”。 杨雅的知识面很广,之所以她的作文写的很好,她的普通话也讲得很流利。有一次,她在全校口头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名,她成绩也总是名列前茅,才引出了另一个外号“女秀才”。 杨雅能歌善舞,歌声悦耳,舞姿优美,舞台上总少不了她的身影。

因为杨雅的优点重重,再加上她的责任心很强,老师们都很喜欢她,命她为‘文艺委员’。

杨雅很好相处,她心胸宽大,从不计较小事。又一次,我忘了拿钢笔,可作业必须用钢笔做,正发愁呢!杨雅毫不犹豫的将自己的钢笔借给了我,这支钢笔是她过生日时,她爷爷送给她的,可是我在做完作业后,不小心弄丢了她的钢笔,我想她一定很生气,不会原谅我,可她虽然皱了一下眉头,可她却笑着对我说:“没关系。”我知道,她心里一定很难过。

正是她这种宽大的心胸,让我们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我的好朋友500字作文(6):

我的好朋友彭贵琦,胖乎乎的脸蛋上,常驻笑容。别人也不知道他为何整天乐呵呵,问他,也不一定应你,只好不问为妙,况且笑也不是坏事。

在我的记忆中,他不曾伤心过,连老师、同学批评他,也欣然接受。在常人看来,怪人一个。他是班长,一般来说班长最好是少惹妙,否则,一个巴掌扫来,谁都会少半边脸。我的担心也许是多余的,他的肚量大,半个肚子用来装食物,半个用来装气。别人气他,他便吞下,不会爆发。我在想,他吞下那么就气,怎样释放呢?谁也想不到这可爱的小胖生起气来会做出什么事。

看他的性格,的确是当官的料。自从我认识他,三年都是班长。他很有官样,管人就如主人驯家狗般,极简单就将那些“黑社会”老大管得服服帖帖。“黑社会”老大们对他敢怒不敢言,因为同学们爱戴他,老师重用他。他不负众望,将班级管理得整整有序。

有一次,我犯了错,因法书老师批评,从此没有去练书法了。他敢直言指责,在作文里揭露了我的“罪”——无大量。他铁面无私,我服了他。我虚心地接受他的批评。突然间,内心涌起一丝愧疚,后悔当初离开书法室。

我和他可亲为忘年之交,其实相差不过一岁。在练书法方面,他是我的前辈,我常称他“老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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