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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27 16:34:35

我喜欢作文

篇一、我喜欢作文

“生死不离,你的梦落在哪里......”每当我听见这首《生死不离》,就会激动万分,这首成龙为抗震救灾而演唱的歌,总能让我掉下眼泪。

这首《生死不离》前半段比较沉重,而后半段则比较柔和。成龙在“5·12”后第三天用心灵之音唱出的这首歌让无数人动容,没有人不被这震撼人心的歌曲所感动。我也一样,在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时,我就被深深震撼了。我不仅是被歌手的心灵之音所震撼,更是被歌中的字字句句所感动。

歌中出现最多的一句歌词是“血脉能创造奇迹”。在听歌时,我总琢磨着为什么总是要出现这句话。现在我想明白了,总唱出这句话,是要强调灾民们是与全国人民在一起的啊!我们的人民子弟兵为什么能不畏艰险,徒步赶往灾区展开救援?这就是我们中国人共同的血脉创造的奇迹啊!而我们许多人却不能像他们一样赶赴灾区,但中国人的血脉让我们时刻牵挂着还没救出的灾民,每个人都捐钱、捐物。在捐款箱前,每个人都毫不犹豫的将50元、100元放进箱子里。这,不也是血脉造就的奇迹吗?

这首歌中的一句歌词令我感动:“无论你在哪里,我都要找到你。”这句话,不仅表达了国家对援助灾区的决心,更包含了国家为救援所做的努力。无论你被困何处,你都能被救出来,受到帮助。这是对灾民多大的鼓励啊!

有一句歌词令我印象深刻:“彩虹在风雨后坚强升起。”这句话不正是对幸存者继续活下去的鼓励吗?是啊!彩虹就是在风雨后出现的。在灾后,这句歌词就是希望幸存者不丧失生活的勇气,继续奋斗,创造自己美好的未来。这句歌词还让我想起了地震中的一件事:一个人被俄罗斯救援队救起,记者问他有何感想,他笑着说:“地震好凶哦!我刚才被救出来,看旁边都是外国人,还以为被震到了国外哩!”这个男人在灾难后还能笑答记者的话,说明他没有失去生的勇气。如果每个幸存者都能像他一样,那么他们脸上也能展开笑容。

这首《生死不离》不仅让我感受到了爱的力量,更让我获得了人生启迪:灾难,困难过后,要重新鼓起勇气,为未来而奋斗。

篇二、我喜欢作文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上了打篮球。是因为我看到了那些NBA明星,在球场上帅气地挥洒汗水?还是因为看同学们都在打篮球,怕自己不合群而打的篮球?总之,到了现在我就是喜欢打篮球。

每到周末或是放假的时候,我都要打电话叫我的好朋友一起打篮球。有时候,有的人没空来玩,我们便觉得有点失望,便取消了今天打篮球的安排。最高兴的莫过于每个人都有空:当我们还是个菜鸟的时候,我们互相比谁投球进的多,纠正着彼此的投篮姿势。当我们略微懂了点儿篮球规则,便开始几个人一组的打比赛。但是,这种快乐的时光,随着我们慢慢步入初三,变得越来越少了。

前几天我们初二的一学期终于结束了,但大家都知道,结束之前总会有噩梦。有的人说是期末考试,如果你这么想那就大错特错了。真正的噩梦是发成绩单的时候,过了没几天,我还记得老师当时说过的话……

“恩……这次考试我要重点说几个同学,有的同学对你们来说是益友,他能够带着你们学习,带你们向好处走;有的呢是损友,他们天天找你们玩。当你们正在写作业的时候,他拿着篮球在你们楼下喊,还说要等你,这不是带你们玩,去走向灭亡吗?”说完之后全班哄堂大笑,除了我和几个同学。这次考试,我取得了以前所没有的成绩,理应非常高兴,可是我却表现的很沉默。和我一起玩的那些人成绩都有所下滑,反正都没考好,而我却考得很好,我不禁把自己带入了损友这一角色里。

到家之后闷闷不乐,妈妈以为我考得不好,也没给我好脸色,直到她问到我的成绩之后,才放下了脸。但又疑惑地问我为什么不高兴,我把学校里的事情说给她听,她说:“你去找人玩篮球,确实有点儿害别人的感觉,因为你勾起了他们对篮球的兴趣,却不知道他们没有那种‘适当’的心。你在不学习的时候玩,他们却整天玩。你最近也少玩,好好在家学习。”

现在我经常是一个人在球场里打篮球,很少和别人一起玩,但就算这样我就是喜欢打篮球。

篇三、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萨克斯是我10岁的时候,一次和妈妈路过琴行,里面传出一阵悠扬的音乐声,我被吸引住了,走进去一看,一位老师正在吹奏形状像音符的乐器,这个乐器外观精致,造型优美,声音委婉动听,余音绕梁,我越听越想听。立刻就喜欢上了。老师告诉我说这叫“萨克斯”,我马上吵嚷着要学。可是老师说要等到我12岁的时候才是学萨克斯的最佳年龄,我很不情愿地跟在妈妈后面回家了。

我喜欢听萨克斯,它音色优美,表现力极其丰富,那低沉嘶哑的天籁之音,令我如痴如醉。就拉着妈妈到音响店买了好几盘萨克斯碟片,有空就放着听,欣赏着它那柔美而又激情的旋律,环绕耳边的音符在空气中悠然地飘着,我也忍不住地跟着哼起来。我还让妈妈把家里的电话铃声、手机铃声都换成了萨克斯的音乐。在我的卧室里还有一张萨克斯的挂图呢!每天睡觉前我都会用手摸摸它。

从此以后我就迷上了萨克斯,天天盼着12岁的到来,幻想着手捧萨克斯吹奏的情景。好不容易熬到今年暑假,我嚷着妈妈带我去学萨克斯,当我手捧萨克斯时别提多高兴了,一路上都抱着它回家,生怕它会摔坏了。

回到家我轻轻地打开黑色的箱子,小心翼翼地捧出萨克斯,左看看,右瞧瞧,用软布擦了一遍又一遍,用手轻抚着它的“身躯”。

我喜欢吹萨克斯,它的声音时而如江河奔涌一样快,时而如小溪流水一样轻,时而如泉水一样动听。在我学第一节课的时候很兴奋,听得非常认真,还在书上做了笔记,无奈,那些小蝌蚪音符在五线谱上忽上忽下的,令我眼花缭乱,我怎么也分不清do、la、mi、fa、so,之后的日子,我每天坚持吹半小时萨克斯,虽然嘴唇开始由疼痛变得麻木,舌尖也由痒痒逐渐失去了感觉,但我始终不放弃,我要证明自己不是一个弱者。好不容易掌握了7个音符,我有些自信了,慢慢的老师开始教我学歌曲了,每天我有空都要针对一首曲子,反复地练,有时候一练起来就忘了吃饭,老是让妈妈喊好几遍才停下来。“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老师夸奖我在吹奏上有了很大提高。我心里喜滋滋的。现在我已经会吹《玛丽有只小山羊》、《欢乐颂》、《春天到》等曲目了。每当悠扬的乐声通过我的指尖从我的萨克斯里传出来时,我心里别提多高兴。

现在我已经离不开萨克斯了,他是我最亲密无间的朋友,虽然现在我手指骨折了不能吹奏,但是我还是会忍不住去按一按萨克斯上面的按键,只用右手吹几个简单的音符,就这几个简单的音符也能让我忘记骨折手指的疼痛。

我喜欢萨克斯,它永远是我的最爱!它就像我的亲密朋友一样,有了它的陪伴,我觉得快乐;有了它的陪伴,我觉得甜蜜;有了它的陪伴,我觉得幸福!

篇四、我喜欢作文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炼成的

我家的书架上有许多经典书籍,我看过的经典作品有《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鲁滨逊漂流记》等,但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经常在完成作业之后阅读它,我从书中认识了一个坚强不息、永不服输的“保尔。柯察金。”保尔,家境贫寒,从小被人欺负,但骨子里十分倔强,有股不服输的劲头,只上了几年学,就开始干活谋生,13岁参加革命活动,投入对敌斗争,显示出他机智、勇敢、不怕牺牲的精神,在一次激战中,不幸受伤,但伤势刚好一些,就又去修铁路,最后身体垮了,两只眼睛都看不见了,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他选择了文学创作,他以自己战斗的经历作为素材,以顽强的意志开始创作。保尔先用硬纸板做成框子写,第一次投稿就被邮差弄丢了,那可是他6个月的心血和劳动成果呀!

虽然他很伤心,但他并没有气馁,重新振作起来,又开始了漫长的文学创作,在秘书加莉亚和协助下,他的速度快多了,稿子又一次寄出,得到了回信,受到了赞赏,获得了巨大成功。我们与保尔相比真是天壤之别,我们在平坦的草坪上游戏,在宽敞的教室里读书,在温馨的家里享受天伦之乐,不像保尔那样贫穷,用不着十来岁打仗,在这种和平、快乐的环境下,我们还能有什么怨言和理由不好好学习呢?我姥姥和姥爷说:“这本书也曾激励着我们那代人,书中如下一段话抄在本子上作为自己的人生格言——‘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才能够说: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上最美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我也喜欢这句人生格言,它将激励和鞭策着我。现在我要说:“我要把我的精力献给世界上最美好的事业……为自己的未来而努力学习。”

篇五、我喜欢作文

我有一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她肉嘟嘟的小脸蛋上长着一对细而长的柳叶眉,眉毛下是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玲珑秀气的鼻子下面有一张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总而言之,这是一张惹人喜爱的小脸。你们知道她是谁吗?告诉你吧,她就是我的好伙伴——曾雨舒。

雨舒是个乐于助人的同学。有一天早上,老师把第五单元的考卷发给了我们,雨舒考了100分,而她的同桌小余婷只考了60分,雨舒看在眼里,替小余婷急在心里。“丁零零……”下课铃响了,同学们争一窝蜂似地奔出教室到操场做游戏。我也不例外,迫不及待地跑去找好朋友雨舒玩。

可往雨舒座位一看,只见雨舒身子紧靠着小余婷,凑过脑袋正专心致志地给小余婷讲解考卷中的错题呢!她讲解得那么认真,一会儿在本子上写写画画,一会儿在考卷上指指点点,一会儿叽哩呱啦地说个不停……我走过去不耐烦地对雨舒说:“别讲了,我们去玩吧!”雨舒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笑眯眯地说:“你先去玩吧,我得帮助小余婷帮这些题目弄懂!”说完又低头耐心地讲解起来。我无可奈何地找其他同学一起去操场玩。

清脆悦耳的上课铃响了,我忙跑进教室。那天天气特别热,太阳像个大火球炙烤着大地,我玩得满头大汗。再看看雨舒,她仍然在为小余婷讲解难题,她也是大汗淋漓,豆大的汗水顺着额头往下流,不过,我知道她是为了帮助小余婷而流汗的。正在这时候,吴老师迈着大步走进教室,雨舒急忙把考卷折好,放在小余婷的抽屉里,然后凑到小余婷耳朵边,轻轻地说:“待会儿下课我再继续帮你讲解。你上课一定要专心听讲,学习最重要的是靠自己的努力。”

又一节课结束了,同学们又争先恐后地跑出去玩,可雨舒还是像刚才那样坐在原位聚精会神地给小余婷讲解难题。一分钟、两分钟……功夫不负有心人,雨舒终于完成了“任务”,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仿佛心中的一块石头落了地,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小余婷感激地说:“谢谢雨舒!”雨舒不好意思地说:“不用谢,我的班长,这是我应该做的。”说完,雨舒拉着我和小余婷的手一起高高兴兴地到操场玩去了。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一个乐于助人的同学,我最喜欢她,你们也喜欢她吗?

篇六、我喜欢作文

在我的人生旅途中,学习,了解过许多名言警句。可令我印象最深的只有一句“得到别人帮助是快乐的,帮助别人更是快乐的”。它的意思从字面上就可以理解出来,显而易见,我把证据名言深深的埋在我的心底。可那次,有一个人深深的激起了我对这句名言更深的理解。

那天,阳光懒洋洋地照在大地上,我悠闲地走着,不断地听到大小店铺里传出的免费音乐,心情格外愉悦。这时,一个男孩进入了我的眼帘。他看上去和别人没什么区别,只是穿着有补丁的衣服,我不禁细细地打量起他。呀,他的左手是畸形的。他面前有有个小杯子,里面放着为数不多的硬币:一毛、五毛……反应慢半拍的我才意识到,他再行乞!我看着手中买书的二十块钱,犹豫不决:给?回家真怕被妈妈来个“竹笋炒肉”,不给?又觉得自己太没有同情心了,帮助别人的机会摆在眼前却无能为力。我进退两难,心里如同有一个天使和一个恶魔在战斗。帮还是不帮,犹如一个天平在我的心里左右摇摆。

“哎,算了,走吧,以后这样的事情会碰到很多的,不用在这里犹豫不决了。”正当我准备离开的时候,一个人的出现却令我为之一怔:那是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奶奶,她正迈着蹒跚的步伐,向那个小男孩走去,颤颤巍巍的手里拿着拿着一个破碗,不出所料,这是一个靠乞讨为生的老奶奶。老奶奶走到小男孩的面前,毫不犹豫地在自己的破碗里拿出了仅有的三个硬币,放在了小男孩的杯子里,严重似乎散发出道道闪耀的金光,告诉小男孩要坚强,激励他要振作起来。

天哪,这怎么可能?我见过富人施舍穷人,见过孩子帮助老人,可是,却从来没有听说过乞丐施舍乞丐,更别说亲眼看见了。这看似很少的三个硬币,也许是她的午饭,也许是她赞起来买御寒衣物的,可是,她却毫不犹豫的将它们给了这个小男孩。别人给她的帮助,她又拿来帮助更需要的人,把得到帮助的快乐转送给了小男孩,她才是真正的好心人啊。正如那句名言所说的“得到别人的帮助是快乐的,帮助别人是更快乐的”老奶奶用仅有的三个硬币赢得了两次快乐,并且带给了别人快乐,她应该是每个人的榜样。“别把爱心藏起来!”我心里想着,然后大步流星地向小男孩走去,把二十块钱放在了他的小杯子里。小男孩向我送来了感激的目光,而我也真正感受到了帮助别人的快乐。

回到家之后,妈妈并没有像想象中一样批评我,而且夸我做得对。我真是觉得太开心了。帮助了别人,获得了快乐,同时也给别人带来了快乐。感谢那个老奶奶,是她是我更深刻得懂得了“得到别人的帮助是快乐的,帮助别人是更快乐的”这句话的更深刻的含义。

篇七、我喜欢作文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是我喜欢的一句名言。意思是说:时间就像用钱一样快,当时间去了就再也无法找回来,所以我们更应该要好好珍惜时间,这句名言伴我走过成长道路上的许多坎坷。

星期六的一个上午我在家陪妹妹嬉戏了一上午,因为妈妈去办事,不知不觉“现在十二点整”手机报时了。我心中想起我的作业还没写呢,如果今天不写的话明天就要加夜班了。想到这里,“砰”的一声吓了我一大跳,原来是妈妈回来了,我以为是小偷呢!十二点半妈妈做好了香喷喷的饭菜端上桌了,吃完饭后,不过一会,我听见有人在叫我出去玩,我在窗户望着她,她似乎很高兴,我犹豫了一会儿,想起了自己的作业还没有写完,可是我又想出去玩,两边为难的时候,我想起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名言。“嗯”我开始自言自语了“我应该要好好珍惜时间,把每一分一秒都用在有用的地方。”我笑着对她说:“不好意思,我的作业还没有写完,我得写作业呀!”“哦!”她苦笑道。说完我便跑向自己的房间里写起来了。我的心里很高兴,因为我真正按照这几句话的要求做了。

还有一次,也是一个星期六,下午我们去步步高超市爽快的玩了一下午,我们玩得很开心,到了家里还在谈到今天在超市看到的琳琅满目的商品,有一样是我最让我爱不释手的,你猜是什么?是一个可爱的娃娃,刚开始的时候我惊呆了,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娃娃呢?简直和真的一样,惟妙惟肖。我走过去摸了摸,站在那里发呆,妈妈看见了我,心急的说:“你还不走啊?我们先走了哦!”妈妈说完便向前走了,我马上跟上了爸妈的步伐。聊到这里,我才知道我的作业还没有做完呢!我明天再做,还是今天就搞定?我觉得我应该珍惜时间,因为我又想起了我喜欢的那句名言。“啊!”我一声喊了出来,大家都被我的叫声惊住了。所有的眼睛都好奇的看着我,“怎么啦?”大家异口同声的说,“这还不简单,就马上去写啊!”我连滚带爬的到房间写了起来。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是我最喜欢的名言,因为它伴我走过了成长道路上的许多坎坷。

篇八、我喜欢作文

我看过不少经典名著,但是给我印象最深的、最令我有感触、教育意义最深的还属那经典名著《三国演义》。因为它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和战胜困难的策略,是一部百看不厌的好书。

三国,是中国的一个历史时期。期间曹氏的魏国、刘氏的蜀国以及孙氏的吴国,三分天下,成犄角对峙局面,又称“三国鼎立”。俗话说“时势造英雄”,在这段特殊的历史时期,同样也造就了许多英雄人物的英雄品质:曹操的枭,刘备的仁,孙权的杰,关羽的义,周瑜的谋,诸葛亮的智,司马懿的诡等等体现得淋漓尽致。

我最欣赏的还是诸葛亮的足智多谋了,他精通天文地理,是杰出的政治家、战略家、军事家,被誉为是“千古良相”的典范。他审时度势、运筹帷幄,在谈笑间指挥千军万马、决胜千里之外,为蜀汉的江山社稷立下了汗马功劳,后人曾用“功盖三分国,名成八阵图”来赞扬他的丰功伟业。其中最经典的、最耳熟能详的故事便是“草船借箭”了,传说周瑜妒忌诸葛亮的才干,要诸葛亮在十天内造好十万支箭,想以此陷害他。哪知诸葛亮只要三天,还愿立下军令状,完不成任务甘受处罚。前两天诸葛亮一点动静也没有,第三天,诸葛亮利用鲁肃借来船只、士兵和几千个草把子,当装满草把子的船只靠近曹军水寨时,诸葛亮下令让士兵擂鼓呐喊,这天江上大雾弥漫,生性多疑的曹操看不清江上情况,害怕其中有诈,便派六千名弓箭手向船只射箭,射来的箭当然全都“射”到了草船四周的草把子上。当大雾散去、天光放亮时,诸葛亮带领满满几十船的箭只凯旋而归。当鲁肃把借箭的经过告诉周瑜时,周瑜感叹地说:“诸葛亮神机妙算,我不如他。”其实诸葛亮常常能合理运用天气的变化来做对自己有益的事情,这才是他屡战屡胜的主要因素,也是他知识渊博的体现。

草船借箭的故事让我懂得:当我们遇到困难时,如果我们用传统的方法解决不了的话,应该学会变通思路,不应该总是墨守陈规。就像故事中的周瑜取箭的方法是“造”,而诸葛亮却用“借”,并且效果更好。所以在以后的生活、学习中,我们应该打破旧的思维方式,突破传统的思维格式,不断变通思路,不断创新,这样我们才能取得更好的成就,我们的社会才能更进步。同学们,你们说呢?其实三国中,像这样的具有深远意义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你们不妨也去看看吧!

篇九、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用日历,不用月历。为什么? 厚厚一本日历是整整一年的日子。每扯下一页,它新的一页——光亮而开阔的一天便笑嘻嘻地等着我去填满。我喜欢日历每一页后边的“明天”的未知,还隐含着一种希望。“明天”乃是人生中最富魅力的字眼儿。生命的定义就是拥有明天。它不像“未来”那么过于遥远与空洞。它就守候在门外。走出了今天便进入了全新的明天。

白天和黑夜的界线是灯光;明天与今天的界线还是灯光。每一个明天都是从灯光熄灭时开始的。那么明天 会怎样呢?当然,多半还要看你自己的。你快乐它就是快乐的一天,你无聊它就是无聊的一天,你匆忙它就是匆忙的一天;如果你静下心来就会发现,你不能改变昨天,但你可以改变明天。有时看起来你很被动,你被生活所选择,其实你也在选择生活,是不是? 每年元月元日,我都把一本新日历挂在墙上。随手一翻光溜溜的纸页花花绿绿滑过手心,散着油墨的芬芳。这一刹那我心头十分快活。可是,时间的空间是无形的,触摸不到的

。凡是使用过的日子,立即就会消失,抓也抓不住,而且了无痕迹。也许正是这样,我们便会感受到岁月的匆匆与虚无。 有一次,一位很著名的表演艺术家对我讲她和她的丈夫的一件事。她唱戏,丈夫拉弦。他门很敬业。天天忙着上妆下台,下台下妆,谁也顾不上认真看对方一眼,几十年就这样过去了。一天老伴忽然惊讶地对她说:“哎黝你怎么老了呢!你什么时候才老的呀?我一直都在你身边怎么也没发现哪!”她受不了老伴脸上那种伤感的神情。她就去做了美容,除了皱纹,还除去眼袋。但老伴一看,竟然流下眼泪来。时针是从来不会逆转的。倒行逆施的只有人类自己的社会与历史。于是,光阴岁月,就像一阵阵呼呼的风或是闪闪烁烁的流光;它最终能给你的只是无耐而频生的白发和消耗中日见衰弱的身躯。为此,你每扯去一页用过的日历时,是不是觉得有点像扯掉一个生命的页码? 我们的每一天都曾经生活在一页一页的日历上。

篇十、我喜欢作文

一颗星辰划过苍穹,照耀着楚霸王的帝王星陨落于历史的长河中,为他准备了舟楫的船夫知道,项羽的一句自叹“无颜面对江东父老”吹散了他回家的渴望。但这不是他轻生的原因,他只不过是不想再让江东父老再遭战乱,这时一个复杂的人也简单了。

那伟大的失败,使我记住了项羽。谁说他输得彻底,在与故乡一江之隔的战场上,在最后一次冲锋倒下,这反而让人记住了江东,那果然是出人才的地方。刘邦呢?那胜利的刘邦呢?人们也记住了他,在《高祖还乡》中,他尽情演绎了一个泼皮无赖的角色,论军事他不如朝信,论文采他不如张良,论人品才干,萧何远在他之上。他死后连他的吕后也篡了权。他对故乡又有几分情谊?这样一个人,怎么当的皇帝?笑,也许项羽也在痛诉,我怎么能输给他呢?

项羽确实输了,输给了刘邦,但他分明又赢了,至少,他做到了一点刘邦没有做到的事情,故乡的爱。他也许在最后一刻向故乡告别过,告别宝马,告别巨戟,告别虞姬,告别故乡,回为他爱他们,人们看到了,看到了项羽的义薄云天,信守诺言,遵守道义,也看到了刘邦的无情无义,对故乡人的冷淡。在人们心中,怀念着项羽,敬佩着项羽。胜者为王败者为冠,这一名言在那一时代被改写了。更多的是对高祖的讪笑。在中国历史上林林总总的真假英雄的生平中,霸王别姬,是对亲人的亲情;破釜沉舟,是对人民的友情;乌江自刎是对故乡的乡情。如此多情之人,更被人民接受,也成了一个神话。项羽失去了江山,却没有失去故乡,失去故乡的爱。他不愿自己的挫败连累故乡,独自吞下了苦果,他此时应该有句潜台词:“对不起了故乡,让你失望了,让我独自承担代价吧!”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人杰、鬼雄是对项羽的评价,这也是对他情义的诠释。人们对于市井泼皮的刘邦和亡楚贵族的项羽也有了嘲笑与敬佩。无情无义的人,人们顶多把他当作一个土霸王来看待,怎么会视作真英雄呢?胜负乃兵家常事,而情义无价,情谊与情义才是决定一个终极意义上的成败。古人不远,项羽让我们懂得了生命与情义的释义,楚霸王就是我们共同的老师。

篇十一、我喜欢作文

每晚吃饭的时候,我总要瞧准时机,站在自家门口,闻对门邻居餐桌上飘出的肉香,然后抽动鼻子,把香气吸进肚子里去。久而久之,我甚至能分辨出邻居家吃的是什么肉,我不解邻居家的餐桌上为什么总是鱼肉,而我们家十天半个月才能吃上一次肉。

我经常习惯性地吮着手指头站在门边看邻居吃鱼肉,口水从手指缝中流出。邻居常常会夹上一块肉放在我的手心,然后说:“回去吧,回去叫你妈也买一点肉吃。”有时我弟妹几个也去,搅得邻居好烦。

有一天,我终于问妈妈:“邻居的餐桌上为什么总有鱼肉。”我想知道这个谜底。

妈妈没有回答我。一个星期天,妈妈问:“你今晚想不想吃肉?”我说:“当然想,做梦都想。”妈妈说:“好吧,你跟我走。”

妈妈带我到一家建筑工地,她向工头要了一截土方,工头在土方,给工钱10元。妈妈说:“挖吧,挖完了,今完就有肉吃了。”

我只挖了一会儿,手就软,且磨起了泡,妈妈比划着说:“得一元钱了。挖吧,再挖挖又得一元了。”我又支撑了一会儿,终于挖不动了。我说:“妈妈,这太辛苦了,我吃不了这种苦。”妈妈说:“歇一下吧,你歇一下再干。”我就这样歇一会儿干一儿,而妈妈总是不停地干。我记得那是初秋,天气仍然很热,妈妈的衣服湿了干,干了又湿,衣服上都能看到盐渍了。这么苦,我甚至想今晚不吃肉了。我试探着把话说出去,妈妈说:“孩子,不下苦力气,哪得世间钱。”

一天下来,我们终于把土方挖完了。妈妈从工头那领了10元钱。这时候,我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妈妈背上我,到集市上,问我喜欢吃鱼还是肉?我说都喜欢。妈妈就买了3元钱鱼。3元钱肉,留下4元钱买油盐酱醋。

晚上,餐桌上摆上了香喷喷的大鱼大肉,弟妹们吃得香极了。妈妈对我说:“孩子,我想你知道邻居餐桌上的谜底了。”

妈妈又说:“这也叫吃苦,孩子,你知道吗?”我心灵为之一震。面对餐桌上的鱼和肉,还有吃得正香的弟妹,我哭了。

那年我11岁,我刻苦铭心地记住了邻居餐桌上的谜底和妈妈说的“吃苦”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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