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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27 23:26:15

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作文(1):

这个暑假,我读到一本书,读完后,我感触很深,这本书的名字就叫2055年。

这本书是一位来自马来西亚的作家许友彬写的一本科幻系列的书,主要描述了一位12岁的小男孩徐若宣在一次旅行中遭遇雪崩被活埋。47年后的一天,他被一名叫古比的医生解冻活来过了,他发现地球完全变了,变成了他所不认识的样子:人们不穿衣服而喷护霜;出行时乘坐飞天船,鸟类也灭绝了,最恐怖的是,他成了灵魂转移手术的对象,不法医生上原空,正准备将其他人的灵魂转移到别人的身体上!这多么可怕啊!

这本书让我越看越害怕,不读,却越想知道结果!虽然这本书带给我迷离可怕的生活情境,却又带给我无群无境想象的快乐。

啊!这就是我们破坏环境的严重后果。我可不想在这样败坏的环境下生活人类不穿衣服而喷护霜、鸟类和昆虫全部灭绝、吃分子食品虽然那时候的交通十分有趣,十分发达,十分新鲜,可是那里没有鸟儿的欢叫声,没有鱼儿的嬉戏声,没有公鸡的鸣叫声,没有兔儿

这本书为什么令我感触很深?因为书里的内容很吸引我,让我看了一遍不够,还要再看。

现在环境在变化,谁也料想不到2055年环境是怎么样的,有可能2055年已经成了一堆垃圾,有可能2055年经过人类巨大的改善,变的更好了。

环境在变化,只有靠自己一点点的来保护,来支持。无数个人,无数双手,来将城市变得更加美丽!

我喜欢作文(2):

香甜的巧克力,可爱的芭比娃娃,这些我都不喜欢。那我最喜欢什么呢?告诉你们吧!我最喜欢——书。俗话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所以,每次写作文,对很多同学来说很苦,而对我来说只是小菜一碟。从两岁开始,妈妈就开始教我认字。晚上,妈妈就坐在我床边给我讲故事:有时我被那些有趣的故事逗得笑疼了肚子;有时那些感人的故事让我痛哭流涕;而有时那些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渐渐地,我长大了,我不再让妈妈给我讲故事,我自己也喜欢看书了。

有一次,我和妈妈一起去逛商场,路过了一间书店,我便对妈妈说:“妈妈,我想进去看书,你自己去商场吧!回来时你再来接我好吗?”妈妈点了点我的鼻子,笑着说:“我怎么生了一个“书虫”来呢!整天只知道看书。不过,书是增长知识的宝库,多看有益,好吧,等一下我来接你。”说完,便自己去商场了。我也蹦蹦跳跳地进了书店。很快,我看中了了一本《少年文艺》。当我读到里面的一篇《爸爸,我想对你说》时,我不禁为作者感到悲伤:书中讲到他爸爸不小心交上了坏朋友,吸上了毒品,导致了妈妈和爸爸离婚。最后,因为他爸爸没钱买毒品而去偷别人的钱被警察抓到了,送进了监狱。读到这里,我不禁为他那吸毒的爸爸感到可悲,又十分同情那小孩。唉!真像上了一场教育课。

我喜欢读书,书是人类学习的阶梯,也是打开人类知识宝库的钥匙!

我喜欢作文(3):

在我记忆的最深处,永远有一本书在我的心里那就是‘‘300个影响中国孩子的经典童话故’’。俗话说读本好书能改变孩子的一生。如果 想让我们度过快乐的童年是不能没有这个精心照料我们的“保娒”。是她培养了我们的诚实,机智和勇敢的精神。是她给一了我们这个快乐的童年。你瞧!每读一个故事都有一个让我们怎样做人的启迪,告诉我们,为人应该诚实,只有诚实才经得起考验,才能让我们有真正的快乐。是她告诉我们,妒忌是一把锋利无比的毒剑,害人更害己。

这个故事让我们学习应怎样分析和思考。做事应坚持到底,才能取得胜利,如果做事没有耐心和恒心,否则将一事无成。还高诉我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解决不了,就换另一个方法试一试。做事要做一个谦虚的就人,千万别为取得的成绩而骄傲,否则就会走向失败。无论如何在成长道路上是没有人可以帮助你的,小时候有妈妈做你的翅膀让你飞得更高,长大了要靠自己和这些做人的道理总而言之,你们一定要记住这句话,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要靠自己这双勤劳的手去创造美好的未来!这本书,虽然已不在我身边,但我永远记得她的忠告。

我喜欢作文(4):

在我众多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汤姆索历险记》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我从中学到了很多。

从这本书的封面、目录、前言来看,此书显得完美无缺,封面设计绘声绘色,图案和文字融为一体,书中内容也是如此。生动的故事情节和滑稽的人物形象激发了读者浓厚的阅读兴趣。每一个故事结束后,都会留下一个悬念,令人深思。

《汤姆索亚历险记》以其浓厚的深具地方特色的幽默和对人物的敏锐观察,成为深受广大群众欢迎的小说。

幽默就好像音乐,它有着超越国界和语言的感染力量。马克吐温是美国最著名的幽默大师,在这本书中,他以亲切随和的口吻,细腻传神地塑造出一个诡计百出又活泼贪玩的小男孩和属于他的全部世界。在汤姆身上集中体现了智慧、计谋、正义勇敢乃至领导等诸多才能,他是一个多重角色的集合,也是映射出当时美国村庄生活的一面镜子。

阅读这本小说,能让那些长大了的汤姆和哈克费恩们想起当年的自己,那时的情感、思想、天马行空的言谈、一些难以忘怀的友情,以及无数个逐渐模糊的碎片。作者以其脍炙人口的幽默与讽刺的写作手法以及对儿童心理世界的粗细刻画,使汤姆索亚和哈克费恩这两个可爱的“顽童”文学形象,饮誉世界。

这本书让我领略了文学经典的魅力。它以其深刻的思想内容和独特的艺术风格在世界文学史上放射着耀眼的光芒!

我喜欢作文(5):

我有一本书,叫———-窗边的小豆豆,虽然名字有点幼稚,但是故事情节非常吸引人。故事主人公是一个上一年级的小豆豆,她在原来的学校非常调皮,可是,妈妈让她调到巴学园这个学校,她却成了一名好学生,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她从第一步走进巴学园的时候,就深深地喜欢上了巴学园,巴学园的教师是电车,一班只有今个学生,还有一个图书室和一个食堂,他们的校长非常温柔,每天的课程想先学哪一课就可以先学哪一课,如果上午把所有的科目都学完了,那么下午就可以一起出去散步,非常开心,而且还可以学到许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小豆豆的家庭也非常美好,有健壮的爸爸,有温柔的妈妈,还有会做饭的奶奶和懂人话的小狗叫洛基。啊,小豆豆的生活真让人羡慕呀,有好学校,有好家庭,真美呀。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窗边的小豆豆。

我喜欢作文(6):

在我难过的时候,在我失败的时候,在我委屈的时候,有一本书永远在激励着我,那就是四大名著中人人皆知的《三国演义》。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泪……。”历史已经远去,只留下后人在笑谈古今,批评前人的过错,表扬前人的功劳,吸取前人的教训,学会面对成败,面对人生。

曹操被耻笑为白脸奸臣,刺杀董卓失败;二打张绣险失性命;官渡之战差点被袁绍打败;赤壁之战更是被孙刘联军打得落花流水,狼狈不堪。刘备呢?卖草鞋时不知受了多少耻笑,多少白眼;徐州之败,他投靠曹操,每日种菜施肥,为的就是海阔鱼游,天高鸟飞的出头之日。他们虽然受了许多耻辱,但他们从未丧失统一天下的志向和称霸一方的霸气,他们遇到失败时,从不屈服,永不退缩。相反,如果一个人胆小如鼠、昏庸无能,那他怎能担当什么英雄、霸王呢?即使这样,他们也会被别人打败,甚至被消灭,最后成了别人的阶下囚。《三国演义》中蜀国的后主刘阿斗就是这样一个人。 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会经历一些不幸、挫折,也包括我。在几次考试中,我成了一个失败者,在我难过的时候,我想起了韩信有胯下之耻,张良有捡鞋之辱……,与他们相比,我的失败又算得了什么?

读了《三国演义》之后,我下决心要把失败当成磨练,认认真真地做好每件事,证明自己的价值。我相信,只要在困难挫折面前永不退缩,绝不低头,那就会很快地成功。

我喜欢作文(7):

我喜欢书法艺术,中国书法源远流长,是我国的瑰宝之一.钢笔书法坚挺刚劲,毛笔书法飘逸秀美。但我最喜欢的是钢笔书法。

我为什么喜欢写钢笔字呢?那是因为我们家祖祖辈辈都没有一个人能写好钢笔字。爸爸为了改变这个事实,就叫我学钢笔字,这样,我与书法便结下了不解之缘。

刚开始练书法的时候,我怎么也学不好,也没有耐心去学。记的有一次,我问我的书法老师:“老师,我学书法已经有半年了,怎么一点也学不好呢?”老师微笑着意味深长地对我说:“学书法首先要有信心,其次要有决心,最后还要有耐心。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有着‘三心’,才能把事情做好。”我听了老师的这番话,觉得很有道理,于是下狠功夫练习书法。渐渐地,我对书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进步越来越大了。这样我勤学苦练书法整整一年,终于有了结果。

记得今年七月,我在学校艺术节举办的书法比赛中,我获得的四年级组一等奖。后来又在县里举行的书法比赛中,我又获得了少年组三等奖。通过这两次书法比赛,我的信心倍增,决心更大,更有耐心练书法了。

我喜欢书法!在将来的学习生活里,书法会陪伴我走过漫长的生活和学习道路。

我喜欢作文(8):

记得莎士比亚说过:“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的确, 书是人生中的不可缺少的一个必需品。

我家的书柜上已经被书塞满了。什么《八十天环游地球》呀……满满一书柜,每天晚上,我都要雷打不动地在书架前挑选我喜欢的书,直到瞌睡虫来找我为止。

每当节假日,我总要交款我的宝贝书拿出来看。只要我一看书,感情的流露总是那么丰富:看到感人之处,我会成为一个泪人儿;看到幽默之处,我会笑得前俯后仰;看到精彩之处,我会习惯性地默背,再做读书笔记。即使在三十六七度的高温下,我也稳如泰山,连妈妈叫我也不知道。所以,妈妈总是叫我“小书虫”。

我不仅爱看书,还爱“藏书”呢!藏书什么意思?你一定会以为是珍藏图书吧。哈,大错特错。是将书藏起来,我爱看书,妈妈知道这一点。如果我犯了错误,妈妈就不让我看书,将书藏了起来,还时会被我翻箱倒柜地找出来。所以我便将我的书藏在被子底下,床底下,甚至藏在衣柜里。藏书,我可绞尽脑汁了。我几乎没有看过一次十分舒服的书过。

当然啦,书有时候也会给我带来麻烦。比如,妈妈叫我烧饭,我就不是烧烤米饭(忘了加水)就是烧浸米饭(忘了按电饭煲的按钮),唉,全都是这书惹的祸啊!

我爱看书,因为看书即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又让我学到了知识。

我喜欢作文(9):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体会到童话的神奇魅力,使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

我的房间里有许多我喜欢看的书,有《小故事大道理》,有《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少儿十万个为什么》,有《一千零一夜》,还有《格林童话》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101个经典童话》。这本书里有很多有趣的童话故事。

我最喜欢金乌鸦这个童话。这个故事讲了一个穷人家的小女孩,金乌鸦吃了她家的米,金乌鸦说:“我会用东西赔偿。”最后,金乌鸦让她在大、中、小三个盒子中任选一个;那个小女孩说:“你只吃了我家一点点米,我就挑个小盒子就够了。”结果,里面是一百颗宝石,从此,她家过上了幸福、富有的生活。而另一个贪心的女孩,金乌鸦只吃了她家一点点米,她马上要金乌鸦拿出许多珠宝赔给她。选盒子时,她一口咬定要大的。结果,里面是条大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脚踏实地,不要狂妄着别人的施舍,贪得无厌没有好下场,对每一件事情要谦虚面对。

读了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我们不应该像童话里那些好吃懒做的人学习,应该向勤劳肯吃苦的人学习。我们在学习上也是一样,只要不怕苦,肯动脑筋,靠自己的智慧去创造财富,生命才有价值。

我喜欢作文(10):

一本书能让你从作者展现出的品质、意志、耐力,得到强烈的震撼,该蒙尘的灵魂得以洗涤。你想知道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吗?它就是盲聋女作家、教育学家海伦.凯勒写的自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她以自己的勇敢震撼了世界,创造出了一个奇迹,而这一切全靠的是一颗不屈不挠的心。

一本书何以有如此的感染力?此书的作者曾经提出过这样的问题:“假如你有的眼睛明天将要失明,那么你今天要看到什么?这使我感到我们这些健康人,不能迟疑,不能虚度年华,应该珍惜美好的时光,珍惜幸福的生活。人应该如何对待人生,人生的价值何在?一个人能否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不会被条件所束缚,就会去创造条件,主宰自己。本书的作者不就是这样吗!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

罗斯福夫人曾经这样评价这本书“人类精神一旦被认识,我们就永远不会忘记。她在生活和生活乐趣中,海伦.凯勒小姐给我们这些没有那么多困难要克服的人上了永远不会遗忘的一课--我们都希望这部书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让她的精神在越来越多的范围内转播。”

我喜欢作文(11):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是的,一本好书就是你前进道路上的一盏明灯,将你的前程照亮;一本好书就是你前进道路上的一叶小舟,带你驶入知识的海洋。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美国作家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述一个叫圣地亚哥的老人独自出海捕鱼,途中经历了种种困难和挫折,但他并没有屈服,终于在出海第 85 天钓到了一条比小船还要长的大马林鱼,但在他返航时又遭到鲨鱼、鳄鱼的强大攻击,等到老人最后上岸时,那条大马林鱼只剩下一具空空的骨架。整部小说情真意浓,充分体现了人的浩气和坚强不屈的精神,特别让我难忘的是老人在海上说的那句话:“马林鱼啊,你能支撑两天两夜,那么我们人类就能支撑三天三夜!”刚劲的话语中充满了老人战胜大鱼的决心和勇气。

这本书带给我心灵极大的震撼,每当我遇到困难想灰心、懈气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书中的老人圣地亚哥克服重重困难的情景,如果我被眼前这一点点困难所吓倒,那我不是太懦弱了吗?所以我就咬紧牙关,勇往直前,从不轻言放弃。因此,我获得了不少荣誉,也取得了一些骄人的成绩。

然而,只有我知道,在我不断进取的道路上,是这本书给我无穷的力量,是圣地亚哥老人坚强不屈的精神和永不言败的信念始终激励着我,让我一次又一次的战胜了困难,超越了自我。

我喜欢作文(12):

蝴蝶喜欢在花丛中翩翩起舞;蜜蜂喜欢在花丛中采蜜;鱼儿喜欢在水中自由地游来游去;老鹰喜欢在天空中自由地翱翔;而我则喜欢在屋子里安静地读上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我想这本书一定会是《魔法灰姑娘》。

这本《魔法灰姑娘》时放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一是因为我原来看过《灰姑娘》这个故事,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感动了;二是因为我已看到这本书的题目,心中便生出了许多疑问,很想消除这些疑问。

刚一到家,我便跑进屋子里津津有味地读起了这本《魔法灰姑娘》。

等我读到第八章《海蒂想控制我》时,已经到吃午饭的时间了,而且爸爸也在客厅不停地催我,因此我只好恋恋不舍地放下了书。吃完饭,我又接着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便气愤填胸,海蒂竟然妄想让爱拉——一位爵士的女儿当自己的侍女,而且还不断地施命与爱拉,而且爱拉也必须听命于她,这一切都是因为露欣达那邪恶的诅咒。

当我读到第十八章《双重诅咒》时,内心早已不只是气愤,而是变成了愤怒。露欣达不断给人下邪恶的诅咒,这回,埃拉不仅要服从命令,而且要十分开心地去服从,简直是成了一个百分之百的傀儡。

后来,爱拉沦为女仆,海蒂便开始肆无忌惮地欺辱爱拉,爱拉有苦说不出,只能一个人暗地里哭泣。我看了后,也哭了一场,害我眼睛红了好半天才好了。

过了一段时间,我终于读到了最后一张。爱拉通过自己坚强的毅力战胜了诅咒,和心爱的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为这本书,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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