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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400字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27 19:45:30

我喜欢400字作文

第一篇: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喜欢许多许多东西;喜欢那些能帮助我更好向梦前进的东西;能喜欢能放飞心情让我变得无忧无虑的东西。

喜欢那从我手中跳的琴声,每当我不开心时,我就会坐在钢琴面前,让手在琴键上跳舞,而耳朵却闭着眼睛在欣赏。这样我心中的堵塞,曾经的郁闷一下子消除了。

我还喜欢那种站在舞台上那种享受的感觉。因为我觉得每次站在舞台上,都是一次锻炼,都能让我变的更好。

我喜欢爬山,那种从山底爬向山顶的感觉,又好像是那种从低处爬向巅峰一样,那个过程,就好像从无限绝望中看到了希望,就好似于先苦再甜。并且再一次都让你变的更加坚强。

我还喜欢遨游在知识的海洋中,每天都积累一点点知识,而这每次的一点点就如同一滴水,就这样积累,就能积累成一片海洋。看书有个好处,能把你平时在老师那儿学不到的都学到,并且能让你的文章更加优美。不过你是否能得到这样好的东西,在于你看的是什么书,所以看就一定要看好书。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梦,它是你的目标,能让你变的更懂事、更坚强、更会做人……。它也是一双隐形的翅膀,带着你到处翱翔,成为一个有出息的人。

在人生中这些你喜欢做的事情必是你生活中不可少的东西,没有了它们你们的生活就或许会变的很无趣、平常。所以我们要把不喜欢变成喜欢,让生活更加无忧无虑,多姿多彩!

第二篇: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们中国有很多节日,其中我最喜欢春节和端午节。

据说,中国古时候有一种叫“年”的妖魔鬼怪,头长触角,凶猛异常。“年”长年身居海底,每到除夕夜才爬上岸吞食牲畜伤害人命,所以一到过年家家户户都要烛火通明、放鞭炮、放烟火。“砰砰啪啪”把“年”吓的狼狈逃窜,因为“年”最怕红色、火光和炸响。放鞭炮能锻炼我们小朋友的胆量。春节还有放寒假,在家好好的休息,可以看春节晚会,除夕夜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给我的压岁包,连同年糕、糖一起放在枕头下面,睡了一觉又长了一岁。过年穿新衣服、戴新帽子家里还烧好多好吃的东西,吃好晚饭大家出来放鞭炮、放烟火,真是五颜六色、美不胜收。过年的气氛很热闹,所以我最喜欢过年,最好天天过年。

还有我喜欢的端午节,传说端午节是纪念两个人,第一个是伍子胥,第二个是屈原。所以要吃粽子,把把粽子洒在河里不让鱼吃屈原的尸体。河里还要赛龙舟,用各种方式纪念故人。

我们中国还有很多古老的节日我也很喜欢。

第三篇: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喜欢电脑,因为电脑让我知道更多的知识。嗯!比如说吧,如果你的作业不懂而父母又不在身边,此时,你就可以到网上去查询答案,或者在qq上向老师或同学请教。

电脑还可以帮助我们解决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困难,不会炒菜也可以到网上去咨询,如:怎样切肉、炒土豆等等。当你伤心时你可以向你的qq好友诉说,让伤心减半,转忧为喜;高兴时可以和同学们一起分享; 也可以谈谈自己最感触的经历。

当然!电脑有它好的一面,自然也有它不好的一面。我听说有一间网吧因电线短路引起火灾,烧死了不少人呢!有一个小男孩因为长期盯着电脑屏幕导致眼角膜脱落;还有一个十一岁左右的小姑娘竟然在语音聊天中狂骂两小时左右,最后网管只好把她“请”出门。还有一个小男孩由于暴力游戏把他刺激死了呢!恐怖吧!

所以说电脑让人欢喜让人忧。如果真想上网,那就上一些健康的网站吧,而且要适度上网,这样就会对大家有好处。电脑可以称得上博古通今,但我相信电脑会越来越神奇,越来越好。相信这也是大家的愿望吧!让我们为美好的未来,冲刺吧!

第四篇:我喜欢400字作文

啊!万物复苏的春季,硕果累累的秋季,银妆素裹的冬季!却都比不上我心中那炎热的夏季。

我喜欢夏季不是因为在夏季可以吃上凉爽的冰激凌,不是在夏季里外出旅游,而是深深的爱上了这夏季的温度。

夏季的温度,犹如热恋中的男女,犹如一个勤奋的学生在埋头苦干,犹如神六上天时,人们激动的心情 。如此奇妙又如此神秘。

夏季人们在树荫下乘凉,不知不觉便谈论起各自的子女,大家七嘴八舌"":我儿子是大学生,这与他的勤奋是分不开的,我儿子才上高中,再过几年也快考大学了! 我的儿子呀,你可千万努把力呀!我女儿……""

对呀!考出好成绩,就要勤奋。夏天得我温度是我学习的榜样,是一种鼓舞人的力量,是我一个新的起点,使我人生中的一个挑战,勇敢的人把夏季的这种热乐观的认为是一次""阳光浴"",而不敢面对困难的人,就会选择太阳镜和一些防晒用品。

同学们,努力吧!勇敢地向夏季发出挑战,勇敢地接受这夏季的温度。

SUMMER,LOVE----YOU。

第五篇: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家养着一只小白兔,我很喜欢它。

我家的小白兔美丽、乖巧又可爱。它的毛是雪白色的,平顺光滑,非常漂亮。一双红宝石似的小眼睛,两只长长的耳朵向上竖起,显得格外机灵。走起路来总是蹦蹦跳跳的,毛茸茸的尾巴摇啊摇的,活像一个美丽的小公主,挺逗人的。

小白兔是外婆送给我的。今年春节,我和妈妈去外婆家,看见外婆正在给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白兔喂食。我觉得好玩,就逗着小白兔,引着它跳来跳去。后来外婆见我这么喜欢这只小白兔,就干脆把它送给了我。我高兴极了,搂着外婆的脖子,唱起了歌儿:“世上只有外婆好,有……”我就把小白兔带回了家。

小白兔特别爱吃白菜和萝卜。一次,妈妈买回了一篮嫩嫩的白菜。我便拿了几根给它吃,小白兔吃得津津有味,边吃边发出“吱喳”的声音,好像在说:“好吃,好吃,再来一根!”我蹲下身子看着小白兔的馋吃相,忍不住轻轻地念了起来:“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爱吃萝卜爱吃菜,蹦蹦跳跳真可爱。”

小白兔真可爱,它给我带来了许多的乐趣。小白兔万岁!

第六篇:我喜欢400字作文

世界上有许多动物,各种各样的动物都可能有机会受到人们的欢迎,我喜欢的是蚕宝宝和金鱼。第一种动物是蚕宝宝,因为蚕宝宝对人类有非常大的贡献。它可以吐出宝贵的蚕丝,这蚕丝用处大着呢!可以织成华丽的绸缎或各种丝织品。

我不单单喜欢它对人类的贡献,我还喜欢它那光滑浩白的皮肤,我看蚕宝宝全身都是宝。我以前养过一只蚕宝宝,那是我班里的好朋友送我的,可是因为桑叶找不到,我就向同学拿了一些回来,可最终同学也没有桑叶了,我的蚕宝宝就被“饿魔”给折磨死了,当时我还跑到学校门口找来工具,亲手把它给埋了。还写了纸条放在旁边,上面写的是:蚕宝宝之墓。

这第二种是金鱼。虽然它对人类没有什么贡献,但是我喜欢他那金光闪闪的身体,像银杏叶的尾巴,现在它被视为观赏鱼,观赏价值可高了呢!我曾经叫妈妈买金鱼,可妈妈说不行,买来没用,如果养不好就死了!我那一颗热烘烘的心一刹那就凉了。有一次,我有了喂金鱼的机会,那是我到妹妹家发现她买了一条金鱼,于是等喂金鱼时和妹妹说:“我也帮你喂好吗?”她欣然地答应了。我在喂金鱼时,小心地喂,希望它能吃我洒的食物,当它吃食物时,我心里开心极了。

我最喜欢这两样小动物,这一个是美,一个是宝,这两种在一起就是“黄金搭档”了。

第七篇: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喜欢的历史人物—吕蒙说起历史上著名的人物和历史事物,我想大家都知道很多吧!也了解的很全吧~但说起自己喜欢的历史人物,我想大家一定有所不同吧!而我喜欢的历史人物则是吕蒙。

说起吕蒙,大家一定想到他当年在战场上奋勇杀敌的场面。但是在他的身上,有着知错就改的精神。那是一次孙权见吕蒙时,孙权对吕蒙说:“你现在接管事情,不可没有文化。”而吕蒙却以他在军中的事多而推辞。孙权又接着说:“我难道想要你研究经书成为博士吗?只是应当浏览群书,了解以往的事情罢了。你说事物多,那里比得上我的事物。

我经常去读书,自以为用处很多。”说完这些,孙权让吕蒙退下,吕蒙回家想了很多,终于想明白了,于是他发奋读书,立志做一个材人。终于有一天,吕蒙的朋友鲁肃来了,于是两人便在一起谈论文学,鲁肃惊奇的说:“你现在的才干,谋略,已不再是当年吴地的那个阿蒙了!”于是吕蒙自豪地说:“志士离别三日,就要用新的眼光去看待了。”看完这个故事,你就会重新体会到了吕蒙不是一个能勇无谋的人,而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人了吧!

之所以我佩服他,欣赏他,是因为他打败了关羽,由此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机智,英勇善战的人了吧!

第八篇:我喜欢400字作文

因为转学,我们搬到了这个叫盛德丽景茗都的小区。在这儿住久了,我觉得我开始喜欢这里了。因为它的绿化环境非常好,灌木丛一堆堆的。而且在捉迷藏时,也给我们提供了一处“防护墙”。在草丛的深处,总是有许多蚂蚱、螳螂、蝈蝈、蛐蛐-------孩子们捉到小昆虫之后,就逗它玩,(不过),玩累了,有的人会将它们残忍的杀害,有些人便会将它们装进瓶子里养着,等他死掉后扔进垃圾桶。(很令人心疼)

这里的花非常漂亮,有月季、向日葵。一到秋天,他们便发出独有的香味儿,再加上秋天的夕阳。让每一个路过的人都觉得自己是一位富有灵感的诗人。

我喜欢这里还有另一个原因,因为它还有活动室,那里有许多叔叔、阿姨、爷爷、奶奶----在那里活动,有打麻将的,有打乒乓球的,下棋的、打扑克的,我也很喜欢这儿。晚上,我只要一写完作业,就会一路小跑着去打球。在那里,我体会到了许多乐趣,也克服了许多困难。

还有一个地方,也让我得到了许多乐趣,你猜是哪里呢?那里就是游乐场。那里也有许多人,可多半都是和我年龄相仿的,要么就是家长领着刚出生的婴儿来。我知道妈妈特热销商品淘宝特卖别喜欢小婴儿,所以,我碰到婴儿就逗他们玩,顺便抱抱他。回家向妈妈夸耀,妈妈羡慕的口水直流。

因为这些,让我越来越喜欢这里了。听我说完以后,你是不是也开始喜欢这里了呢?

第九篇:我喜欢400字作文

每次写下汉字时,我总会震惊于它的奇特魅力和无限活力。我总会被这一个个方块字迷住,他们就像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在纸上跟你嬉戏。这是我真不人将它们框在方格里,真想叫它们离开格子去舒展身体,去寻找自己的快乐。

啊!好美的诗,好漂亮的字啊!这些诗情画意的诗,为什么会如此吸引人的眼球呢?这功劳有一半要归功于汉字,诗人就像把汉字点缀成一幅画或一个词,让诗变得诗情画意。

在每次写汉字的时候,我总会为祖先的创造赞叹不已。因为有了这群可爱的孩子的存在,诗才会变得那么富有情调。。。。。。在书法家的笔下,汉字更能生发出无穷无尽的变化。而且它们也不是一个个僵硬的符号,而是有着独特性格的精灵。每个字都有着不同的风韵。。。。。。

我就是这么喜欢中国汉字。我是对自己笔下汉字的主人。我相信总会有那么一天会传遍世界各地汉字的神奇力量,着一定会使中国更加出色!

我坚信,汉字将越来越被世人所珍爱。

第十篇: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家养着一只小狗,因为全身雪白,所以我叫它“小白”。大大的眼睛、嗅来嗅去的鼻子和那贪吃的嘴,有谁会不喜欢它呢?这个“活宝”有一个毛病——贪吃。

记得有一次除夕夜,我们家吃团圆饭了,正当我要大鱼大肉地吃时,“小白”却早就把它的那一份给吃光了。看着它盯着桌上的美食直流口水时,我不禁哈哈大笑,同时也有了点怜悯之心。于是,我便扔了一块肉给“小白”。只见它猛地一跳,用嘴使劲咬住肉,然后又翻了一个跟头,随后稳稳着地,开始“用餐”。记得还有一次,妈妈烧了一碗鸡汤给我,由于烫了一点,我就放在旁边,自己写作业。就在这时,一道白光闪过,我抬头一看碗里的鸡肉没了,再向左边一瞧,原来是“小白”。我“全力追击”当我追上时,肉已经到它的肚子里去了。

虽然“小白”至今这个毛病还是没有改,,但它还是我的最爱。

第十一篇:我喜欢400字作文

名人明星各有人所爱。比如周笔畅、周杰伦、成龙等等,都是每个人所喜爱的。

我喜欢的名人明星,与大家的有所不同,那就是以前美国的著名总统——林肯。

大家会问我为什么喜欢他,因为他在人生中多次经历挫折,但他总是不屈不挠,不懈努力。他的这种坚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

在林肯小的时候,他的同伴总是欺负他、侮辱他,在学校里,也没有哪一个老师喜爱他,没有哪一个同学与他玩儿。林肯是一个孤苦伶仃的孩子,家庭的贫穷和人生的挫折,压在了他那弱小的身躯上。

在林肯长大后,挫折也经常伴随他。有一次,林肯搬家到另一个小的地区,开始了新的垦荒。到后来,林肯就与一个女孩结了婚,并生了两个小孩,一男一女。于是,他们放弃了垦荒生活,自己独立经营了一个小的商店,他们更是负担不起这么大的经济。商店刚开始的生意还红火,可后来随时代的变迁,生意越来越淡薄了。最终,在林肯22岁时,他们经商以失败告终。在林肯26岁时,他心爱的妻子死去了。又在47岁时,林肯竞选副总统也失败了。

竞选副总统失败后,林肯决定奋发图强,最后在64岁时才成功成为美国总统。

林肯人生中的次次失败曾多次让他差点崩溃,而他的次次努力让我深受感动。

林肯,多么坚强的一个人,多么勇敢的一个人!敢于去与现实的残酷搏斗,与命运的不公搏斗!

我喜欢林肯,更喜欢他那不屈不饶,不懈追求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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